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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素可不是仅仅为了改变颜色而已,于不同食品中添加不同的色素,各有不同的功用!包括:
1、美化食品色泽:改变、改善食品的颜色,以增加商品价值。
2、保持食品色泽:某些食材在加工、保存的过程中,会受到高温、光线、空气、酸碱值等因素之影响,而使得天然的颜色褪色或改变。
3、产品标准化:为了使产品色泽均一,添加色素可以使之标准化。
4、增加食品营养价值:某些天然色素,除了能够改变食品颜色,同时也可以达到特定功效的目的。
5、增加产品辨识:为使消费者能够辨别产品不同口味,例如一次陈列多种口味的马卡龙。或是确保食用的正确性,如药锭。
色素不只来自人工制造,天然提取的色素市场越来越大
目前食用色素主要可分为以“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”所管理的“着色剂”以及以“天然食用色素卫生标准”所管理的“天然色素”。
其中,法定的着色剂目前共有35种,为了限制用量、使用范围而列于食品添加物中管理,包括“焦糖色素”、“核黄素”、“金”等等,其中有8种以煤焦油制成的“人工合成色素”,分别是红色6号、红色7号、红色40号、黄色4号、黄色5号、绿色3号、蓝色1号、蓝色2号。
而目前法定的“天然色素”则有46种,是从植物,动物和微生物中,以水、乙醇、植物油等溶剂萃取出来,常见的天然色素包括花青素、蓝莓色素、胭脂红、可可色素等等。
总的来说,天然色素相较于人工合成色素来说,成分单纯、色调也较为自然,因此有越来越多业者因应追求天然的趋势而转而采用天然色素。
色素功用多,但只有规定准用的色素才能使用!
台湾对于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是采“正面表列”原则,意指在“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”表中所列出的才能使用,且须针对特定产品使用。
但未列于表中的食品添加物,并不代表一定对人体有食安风险!根据规定,若业者认为该添加物有使用的必要性,且无其他合法添加物可代替,可备妥资料提出“增列”食品添加物的申请,包括各国法规标准及准用情形、安全性试验资料等,主管机关会审核评估后才增列,因此消费者倒是不用担心色素的食用安全性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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